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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实名检举控告“双反馈”提升群众满意度

时间:2022-02-1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来源:三湘风纪网

  “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受理,一定调查核实清楚,及时向您反馈结果,请耐心等待,谢谢您。”2月8日,在南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干部正通过电话认真向一名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信访件受理情况。电话那头,实名检举控告人连声道谢,表示听到回音,心里一下子踏实了。

  “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是县纪委监委对每一位信访群众的承诺和践行。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县纪委监委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会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承办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会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实名检举控告的办理结果,并记录反馈情况。县纪委监委落实实名检举控告受理情况、办理结果“双反馈”机制以来,收获群众好评不断,同时避免了许多重复信访举报的发生。

  “受理了就好,谢谢你们,你们办事有实效,我就不用再到别处举报了。”前不久,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反映某村村支书不为群众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为他人出具虚假困难证明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网络实名举报后,经研判决定受理,当天便与实名检举控告人通话告知受理情况,实名检举控告人认为信访举报受理情况的及时反馈令人心安,表示会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及时反馈实名检举控告受理情况能避免举报人因不知受理情况而重复举报,及时反馈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结果,这样能有效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在日常督查督办工作中,信访室还会与承办部门保持沟通,重点对实名检举控告进行动态跟踪了解,要求承办部门在检举举报平台上按规定上传进展情况,做好办理结果反馈,有效避免群众因对受理情况、办理结果无法及时知情而导致的越级访、重复访,从而遏制信访举报增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据统计,2021年南县纪委监委共收到信访举报178件,同比下降24.6%;共转送、交办信访举报件83件,已办结50件,33件正在办理中。(南县纪委监委 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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